关于申报2020年度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已发布《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0年度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专项将紧紧围绕专项总体目标,以“十三五”中期评估和深度评估为依据,以弥补薄弱环节、充实成果库和满足应急性需求为导向,以推动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上市并纳入医保为目标,以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或事后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组织立项,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新立项课题组织立项工作将继续依托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请申报者将申报相关信息(研究方向、申报题目、申报人)发送科技处联系人邮箱,科技处网上授权后进行预申报书的填报,若无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登录账号的申报人还需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座机、邮箱等信息开通系统账号。
课题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8:00-2019年4月10日17:00。
联系人:任剑锋 温静
联系电话:0351-3179979
邮箱:Jianfeng360@163.com
附件: 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0年度课题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