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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方案

作者:kjc     发布时间:2017-12-11 11:29:17      浏览量: ( )

2018年度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报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的项目申请书质量和立项率,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申报动员

各学院(部、中心)、医院要高度重视项目申请工作,积极组织,认真准备,在总结历年申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潜力,最大限度利用现有基础和优势做好项目申请的组织动员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召开项目申报动员会

1.学校于11月18日组织召开全校申报动员大会,向各学院(部、中心)、医院下达项目申报指标、立项指标,部署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宣布配套奖励和考核措施。

2.各学院(部、中心)、医院在学校申报动员会后及时组织召开各自的申报动员会,结合各自科研布局和优势领域,部署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指标和立项指标分配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学校根据各学院(部、中心)、医院人员职称学历结构、高级职称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数量,结合学校往年项目申报情况、在研项目情况以及近两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医学科学部平均资助率,向各学院(部、中心)、医院下达项目申报指标和立项指标分配表。对未列入分配表的学院(部、中心)不做指标性要求,但本方案其他各项措施仍对其有效。未列入分配表的学院、部、中心应积极组织,认真准备申报工作。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鼓励医药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思政部、体育部、国际教育中心、图文信息中心以及其他学院(部、中心)、医院积极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社会)科学项目申报指标和立项指标分配表

学院(部、中心)、医院

申报指标

立项指标

基础医学院

30

2

中医临床学院

(附属医院)

30

1

针灸推拿学院

(第三中医院)

30

1

中西医结合临床学院

(中西医结合医院)

30

1

中药学院

(制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30

3

护理学院

4

医药管理学院

2

人文学院

(思政部)

3

体育部

5

国际教育中心

2

图文信息中心

2

168

8

(三)建立项目申报传帮带机制

1.团队项目组层面

鼓励各团队、项目组自行选择和邀请校内或省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获得者作为指导专家,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建立“1个项目申请人+1名指导专家”的“传帮带”机制。指导专家在项目选题、科学问题凝练、申请书撰写等方面对项目申请人进行全过程的“面对面”传道授业解惑,帮助和带领项目申请人争取项目。

2.学院(部、中心)、医院层面

各学院(部、中心)、医院按照申报领域或申请代码对其教职工的项目申请书进行分组,采取通讯评审或会议评审等形式,对项目进行评审,遴选高质量项目,确定重点支持对象。对遴选出的重点支持对象,可由其自行选择或为其指定校内或省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获得者作为指导专家,并以双方自愿为前提建立“1个项目申请人+1名指导专家”的“传帮带”机制。指导专家在项目选题、科学问题凝练、申请书撰写等方面对项目申请人进行全过程的“面对面”传道授业解惑,帮助和带领项目申请人争取项目。各学院(部、中心)、医院遴选出的重点支持项目,通过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后,将列为学校重点扶持对象。

【注】传帮带专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专家研究领域原则上应与拟扶持项目申报方向一致,并在该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至少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四)奖励和考核措施

1.申报奖励措施

根据《山西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科研项目申报奖励的规定,各学院(部、中心)、医院每申报1项项目,奖励1万元。各直属附属医院在编在岗人员所需奖励经费由各医院承担。本条所指申报项目需分别通过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形式审查。

本项奖励奖给学院(部、中心)、医院,由其负责人在规定的支出范围内自主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各学院(部、中心)邀请同行专家开展“传帮带”工作,如组织动员、培训辅导、论证评审等专家费用及本学院申报项目发生的劳务费、差旅费、文献检索费、资料费、印刷费等。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可从奖励总额中提取不超过10%的额度奖励项目申请人或项目组。

2.立项奖励措施

(1)学院(部、中心)、医院层面

根据《山西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关于科研业绩组织奖的有关规定,在立项指标限额内,每立项1项项目奖励1万元;超额完成立项指标的,每超额立项1项项目奖励2万元。本项奖励奖给学院(部、中心)、医院,作为科研管理费或科研奖励费由其负责人自主安排使用。

(2)项目负责人层面

根据《山西中医药大学科研业绩奖励办法》关于科研项目立项奖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直属附属医院在编在岗人员所需科研项目立项奖奖励经费由各医院承担。

3.考核措施

(1)学院(部、中心)、医院层面

①申报和立项指标完成情况作为部门和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重要条件。

②对在项目申报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的学院(部、中心)、医院负责人,学校对其进行约谈并责令改进。

(2)项目申请人层面

从2018年起,学校将把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和经费到账等情况与教职工岗位聘用、省级科研项目择优申报、研究生导师遴选等挂钩。

(五)经费保障

学校在科技处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各学院(部、中心)在项目申报组织过程中的相关支出,支出范围详见本方案第一条第(四)款第1项。学校在项目申报工作结束后,由科技处在各学院(部、中心)项目申报奖励总额中进行核减。

经费预支流程如下:

1.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组织项目申报工作计划”,对拟邀请专家信息、专家来校工作内容和日程安排、专家咨询费标准,以及本方案第一条第(四)款第1项规定的其他必要经费支出等情况进行说明,向科技处提交经费使用申请,经科技处审核后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各学院(部、中心)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一次性或分次提出申请。

2.各学院(部、中心)在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结束后,填报报销单据并附相应凭证,经学院(部、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科技处审批、计划财务处报销。

二、项目申报系列讲座

(一)学校层面

在项目申报期间,学校经常性举办项目申报讲座,邀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全国兄弟院校基金管理专家、各学科领域知名学者陆续来校举办学术讲座,针对项目选题、科学假说和关键科学问题凝练、申请书撰写技巧、申报注意事项等进行宣讲。

(二)学院(部、中心)、医院层面

各学院(部、中心)、医院根据各自的科研布局情况和优势科研方向,有针对性的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选题、科学假说和关键科学问题凝练、申请书撰写技巧、申报注意事项等进行系列宣讲。各学院(部、中心)、医院在举办系列讲座时,应在全校范围内发布通知,预告讲座信息,以便全校教师选择听讲。鼓励科研布局或科研方向相似的学院(部、中心)、医院联合开展专家宣讲活动。鼓励各学院(部、中心)、医院单独或联合其他科研布局或科研方向相似的学院(部、中心)、医院邀请校外专家来校开展宣讲活动。

(三)团队项目组层面

各团队、项目组根据各自的研究方向和工作基础,有针对性的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选题、科学假说和关键科学问题凝练、申请书撰写技巧、申报注意事项等进行系列宣讲、论证和辅导。

三、项目申请书论证和预评审

(一)团队项目组层面

各团队、项目组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来校或以通讯方式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二)学院(部、中心)、医院层面

各学院(部、中心)、医院对项目申请书按照申报领域或申请代码进行分组,并按申报领域或申请代码邀请相关领域小同行专家来校对项目申请书进行预评审,提出修改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各学院(部、中心)、医院按照“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遴选高质量项目申请书,推荐参加学校组织的预评审会议。为保证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序进行,各学院(部、中心)、医院应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开展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参见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日程进度表”。

(三)学校层面

1.学校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或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形式审查标准对各学院(部、中心)、医院推荐的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进入学校预评审会议评审,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取消其参加学校预评审会议资格。科技处接收各学院(部、中心)、医院推荐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9:00-16:00,形式审查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项目申请人修改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18日。项目申请人再次提交申请书的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9:00-16:00。

2.学校邀请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会评专家和知名学者为主组成的专家组来校召开校内预评审会议,对各学院(部、中心)、医院推荐的优秀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进一步提出修改完善建议和意见。第一次重点扶持项目评审会议时间计划在2018年1月22日-28日期间举行。学校将对本次预评审会议专家组认定的高质量申请书列为重点关注和扶持对象,请入选的项目申请人在寒假期间继续根据专家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和完善。第二次重点扶持项目评审会议时间计划在2018年3月5日-6日期间举行,再次邀请专家对重点扶持项目进行专家咨询和论证。重点扶持项目人根据专家意见于2018年3月7日-11日对申请书进行再修改再完善。

四、项目正式网上提交和申报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间安排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http://www.npopss-cn.gov.cn)通知为准,科技处将及时发布通知。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1、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包括附件扫描上传、申请书生成PDF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16:00。电子版提交后状态为等待依托单位确认;暂不要打印。请尽早网上提交,避免网络系统繁忙。科技处在3月12日9:00开始网上形式审查,先提交的先审核;形式审查未通过的,将退回电子稿,项目负责人及时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再提交。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在网上查看状态,如果状态为依托单位已确认,或NSFC未审核,则可打印申请书打印时要注意确保纸质版和所提交电子版的版本号一致

【注1】申请书最后一页即签字盖章页,在确保课题名称、参与人员及单位不变的情况下,可提前单独打印、签字或送交合作单位盖章

【注2】校本部人员所属单位名称统一填写山西中医药大学,二级单位选择××学院;各附属医院人员所属单位名称统一填写山西中医药大学××医院

【注3】为了保证项目的初审通过率,科技处要对全校的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查,该项工作将耗费大量时间,请各部门和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申请书,逾期将不予接受

2、科技处接收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双面打印、1)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16:00。纸质版应包括签字盖章页项目负责人签字、所有项目组成员签字、合作单位盖章(如有)、其他应附的证明材料。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以学院(部、中心)、医院为单位提交,科技处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

3、2018年3月15日-16日,科技处对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进行最终审核,办理汇总上传、加盖学校公章、制作项目申请清单和申报公函等事宜。

4、2018年3月19日,科技处将全校项目申请书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日程进度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2017年11月18日

全校项目申报动员会

科技处

2017年11月19日-12月18日

项目申请人撰写申请书

各学院(部、中心)、医院

2017年12月19日-12月31日

项目申报专家咨询、论证,重点扶持项目遴选

各学院(部、中心)、医院

2018年1月2日-1月14日

重点扶持项目申请人修改申请书

各学院(部、中心)、医院

2018年1月15日

重点扶持项目申请书提交科技处

各学院(部、中心)、医院

2018年1月16日

重点扶持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

科技处

2018年1月17日-1月18日

重点扶持项目申请人修改申请书

各学院(部、中心)、医院

2018年1月19日

重点扶持项目申请书提交科技处

科技处

2018年1月22日-1月28日

重点扶持项目评审会

科技处

2018年1月29日-3月4日

重点扶持项目申请人修改申请书

各学院(部、中心)、医院

2018年3月5日-3月6日

第二次重点扶持项目评审会

科技处

2018年3月7日-3月11日

重点扶持项目申请人修改申请书

各学院(部、中心)、医院

2018年3月12日

全部项目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书

各学院(部、中心)、医院

2018年3月12日

网上形式审查

科技处

2018年3月13日

全部项目申请人修改申请书

各学院(部、中心)、医院

2018年3月14日

全部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纸质版

各学院(部、中心)、医院

2018年3月15日-3月16日

纸质申请书形式审查终审、盖章、制作申报公函

科技处

2018年3月19日

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科技处